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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冈高新区湖北楚维年产6200吨中间体系列及1000吨氯苯甘醚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湖北楚维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“黄冈高新区湖北楚维年产6200吨中间体系列及1000吨氯苯甘醚改建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,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,内容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1、项目名称:黄冈高新区湖北楚维年产6200吨中间体系列及1000吨氯苯甘醚改建项目
2、建设单位:湖北楚维药业有限公司
3、建设性质:改建
4、建设地点:湖北省黄冈市黄冈高新区生物医药化工园鹰岭大道8号(湖北楚维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)
5、建设内容及规模:年产6200吨中间体系列及1000吨技术改造项目,新建5号甲类车间(建筑面积4455平方)、新建6号甲类仓库(建筑面积740平方)、配套公用工程、中控室、综合楼、污水处理设施等,购置搪玻璃反应釜、接收罐、冷凝器、废气处理设施等等设备。
二、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1、建设单位:湖北楚维药业有限公司
2、联系人:徐总
3、联系方式:07138100389
4、邮箱:136479321@qq.com
5、通讯地址:湖北省黄冈市黄冈高新区生物医药化工园鹰岭大道8号
三、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
1、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: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
2、联系人及电话:陈工 13636000260
3、联系地址: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大道特1号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,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获得,具体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,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。
公示单位:湖北楚维药业有限公司
2026年0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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